澳大利亞電子設備體系(EESS)近日發(fā)布新公告(21-030),針對電源適配器及電池充電器給出了具體的定義與相關標準說明以及認證要求,并于2021年6月15日起生效,過渡期一年,至2022年6月15日止。
針對公眾對新公告的各種疑問,NTEK為您解答疑惑。
1、目前新簽發(fā)的證書,包括已有證書新增型號或者續(xù)證,都需要按此新要求執(zhí)行嗎?
答:是的,除了在2021年6月15日之前簽發(fā)的測試報告,都需要按此新要求執(zhí)行。
2、如果一個電源會供貨給多個供應商品牌和產(chǎn)品,是否可以在同一張證書上顯示?
答:可以。
3、一個客戶近期在申請的62368證書沒有要求寫終端產(chǎn)品品牌,其001報告是在2021年6月1日之前,而002報告是在該日期之后簽發(fā)的,我們是否可以繼續(xù)依據(jù)*份報告的日期,不需要客戶提供終端產(chǎn)品品牌?
答:可以。如果用于認證的原報告的是在6月15日之前,可以認為滿足引用過渡期要求的條件。
4、已經(jīng)發(fā)證的證書在一年的過渡期結束后,在未做任何變更的情況下是否會要求更新證書(即增加終端產(chǎn)品品牌和類型)?
答:如無安全隱患,證書可以一直使用到證書有效為止,無需更新。
5、證書在過渡期結束后有變更的需求時,是否會被要求更新證書(即增加終端產(chǎn)品品牌和類型)?
答:如果變更不涉及添加新型號,則不需要增加終端產(chǎn)品品牌和類型。公告指出,證書可以有細微的更新,例如增加或變更零部件供應商,或者在PCB或外殼或輸出參數(shù)不變的情況下變更電源線等。
6、電源適配器在沒有搭配特定電子設備售賣的情況下,要符合什么類別和標準?
答:根據(jù)公告,一般用途電源適配器(相關安全標準是AS/NZS62558.2.16),其證書不需要列名具體的品牌或(終端應用)設備的種類等信息。
7、電源適配器要以何種方式打印在產(chǎn)品證書或使用手冊上?
答:電源適配器配套使用的終端電子設備,可以以如下四種描述方式打印在產(chǎn)品證書和使用手冊上。
a.“ForusewithABCITE/AVequipment”
b.“ForusewithABCITEequipment”
c.“ForusewithABCNetworkequipment”
d.“ForusewithABCNotebooks”or“forusewithABCMoni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