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了《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發(fā)射》征求意見稿,本標準將代替GB4343.1-2009《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發(fā)射》,并將繼續(xù)保持為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
GB4343.1是一項涉及保護電磁環(huán)境的標準,其目的是針對家用電器、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和類似電器的無線電騷擾電平建立一個統(tǒng)一的要求,確定騷擾限值,描述測量方法和使運行條件和結果的分析標準化。
GB4343.1是我國*個專業(yè)產品的無線電騷擾標準,是強制性國家標準。
GB4343.1-201X與GB4343.1-2009主要差異:
·1.1,增加通過感應炊具的射頻發(fā)生器實現(xiàn)的器具和電網(wǎng)供電和電池供電雙電源設備;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引用標準GB/T6113.104-2008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guī)范第1-4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輔助設備輻射騷擾(CISPR16-1-4:2007,IDT);
·GB/T6113.203-2008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guī)范第2-3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方法輻射騷擾測量(CISPR16-2-3:2006,IDT);
·GB/T6113.402-2006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guī)范第4-2部分:不確定度、統(tǒng)計學和限值建模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CISPR16-4-2:2003,IDT);
·由于標準體系的變化及我國對應CISPR16標準的制修訂情況,對本部分中所有關于的CISPR16標準進行了重新引用;
·3.24,對時鐘頻率的定義描述;
·3.25,對電池供電設備的定義描述;
·3.26,對電網(wǎng)供電設備的定義描述;
·刪除GB4343.1-2009中的表3,增加了表2b和4.1.2.2;
·4.1.2.3,增加了電網(wǎng)供電設備和電池供電設備限值的應用;
·6.2.1,增加在電源引線上的測量程序的布置要求;
·7.2.2,增加電池供電設備運行條件;
·7.3.1.3,增加咖啡研磨機和咖啡機的運行條件描述;
·7.3.4.15,增加電飯鍋的運行條件描述;
·修改7.3.6.1,增加“C類玩具應滿足30MHz—1000MHz限值要求”和“4.1.2.2(輻射騷擾)”;
·修改7.3.7,注:30MHz至1000MHz頻段內的限值不適用7.3.7.1至7.3.7.3提及的裝置,其只引起斷續(xù)騷擾(見4.2.1);
·增加7.4.1.6的標題“輻射發(fā)射的限值適用于30MHz~1000MHz頻段”;
·增加8.3.1的評定方法;
·修改8.3.2,對部分方法進行重新描述;
·增加“9輻射發(fā)射的測量方法(30MHz~1000MHz)”和“10測量不確定度”;
·增加圖10和圖11;
·增加附錄B感應炊具的要求;
·增加三個參考文獻。
新版標準*大的變化將感應炊具如電磁爐等等納入到該標準范圍內。